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本校教師如擬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請於100年10月 21日前,將擬開設科目之教學計畫書(含電子檔)及申請表逕送本處課務 組辦理,請轉知教師查照。

主旨:
本校教師如擬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請於100年10月21日前,將擬開設科目之教學計畫書(含電子檔)及申請表逕送本處課務 組辦理,請轉知教師查照。

說明:
一、據100年6月13日修正通過之「國立政治大學數位學習作業及獎勵補助要點」,有關本校數位學習課程之補 助方式,自97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調 整如下:
(一)有關鐘點加計:除開授「同步視訊課程」每1學分仍計為1.5個鐘點數外,所有網路教學課程之鐘點加計補助已全面取消。
(二)有關教材製作補助費:已全面取消。
(三)有關遠距課程助理補助費:仍予保留;經費上限以每人每月新台幣四千元為原則,每學期以六個月為限。

二、本校遠距教學課程之開課流程及規定:
(一)依據「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及本校數位學習實施辦 法第6條規定,本校開授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教師應依教育部規定 之課程計畫提報大綱擬具教學計畫,由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審查, 提經通識委員會或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授,並 報請教育部備查。
(二)依據「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及本校數位學習實施辦 法第3條第2項規定,遠距教學課程係指每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
(三)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數位課程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遠距教學課 程(外校主播課程視同本校課程),至少須有本校學生十人選課始 得開課。

三、前揭教學計畫書,請參考部訂「課程計畫提報大綱」填報,教育部於9 9學年度第2學期起之「課程計畫提報大綱」已更新格式(格式如附件一 ),請申請之教師依格式填寫,另隨附範本乙份(詳附件二)供參。教學 計畫書除紙本外,並請將電子檔傳送課務組遠距教學信箱nccu.distan ce.learning@gmail.com。

四、教師申請遠距教學方式開課(含境外遠距教學開課申請),依數位學習推 動委會第11次會議決議,須先經系、所、院逐級陳報轉送,再送相關委 員會審議(申請表如附件三附件四)。

五、另依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第7次會議決議略以,遠距教學授課老師以專 任教師優先開課,並在申請補助條件上規範,課程助理與校內其他補助 以擇一申報為原則。

六、開課申請相關參考資料:
(一)本校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審查標準(如附件五)。
(二)上網教材製作指南(如附件六)。

七、有關100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開課申請案之審查,預訂於本校第42次 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中審查(時間訂為100年10月28日),請惠予配合, 以爭取時效。